本报告由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统计附表、附图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9005房间;电话(传真):0538-6992655;电子邮箱:6992655@taian.gov.cn)。
一、概述
2015年,泰安市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全面落实《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工作思路,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发布的“2015年全国城市财政透明度排行榜”中,我市财政透明度位居全国294个城市第18位。
(一)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我市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向社会公开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等方面政府信息800余条,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完成了市政府和62个政府部门2012年1月1日前制定实施的690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保留和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6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64件。
(二)突出抓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周密细致、答复及时、格式规范”原则,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备查等工作机制,健全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络申请等受理渠道,有效提升了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协商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意见和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预案,依法依规办理答复,维护了政府形象,保障了群众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2015年,全市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2件,答复率100%。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根据“以训代会、注重实效”的原则,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集体学习、编印培训资料、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密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2015年,全市共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92次,培训工作人员2732人次。市政府新闻办在浙江大学举办了由市直部门新闻发言人、宣传主管部门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的泰安市新闻发言人专题培训班。市人社局对300名新招录公务员、120名县(市、区)科级公务员和市直部门科级干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四)精心编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促进年度报告编制报送标准化和规范化,开发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报送平台”,通过统一的平台填报年度报告统计情况。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编制内容和报送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手册》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对参编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根据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了《泰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分管领导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写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二是成立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立了市政府办公室公报科,具体负责《泰安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三是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也都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达到117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泰安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等制度。印发了泰安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新闻发布、微博微信及监督考核等管理制度。全市形成了科学、完整、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如,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分别制定了《泰安市环保局舆情收集和回应制度》、《泰安市环保局政策解读制度》、《泰安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泰安市国资委舆情收集与回应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情况。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发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明确了解读要求、解读范围、解读责任。二是规范解读程序。向拟稿单位下发《政策解读通知单》,政策文件定稿印发时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三是拓宽解读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微门户、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及时解读涉及民生民计、社会关注、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创新解读方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综合运用政策问答、专家解读、以图解文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2015年,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51篇。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市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建立了“网络安全和舆情监管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舆情和热点问题的研判、处置、回应工作,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社会关切回应信息,正面引导舆论,消除不实传言。2015年,全市通过各种渠道共回应重大舆情、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252件。
(三)互动交流情况。为畅听社情民意,了解百姓诉求,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及政务微博、微信、微门户等新媒体,开展政民互动交流,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事难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15年,市长信箱答复群众留言1680条,市政府门户网站、手机微门户答复群众留言2357条,“12345民生微信平台”答复群众留言79条。政务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切1273次。政府网站举办在线访谈114次,回应答复网友提出的问题7839个,网络点击量突破了百万人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和公开情况
制定了泰安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将重点领域9个方面、33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6个县(市、区)、2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细化分工,配套措施,扎实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全程跟踪,全程督导,并对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新建、整合栏目22个,保证了工作顺利完成。
(一)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编发了《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行政审批服务指南》。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进度和结果均通过泰安网上政务大厅公开。2015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92万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二是下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公开了市级保留实施的285项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印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公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项,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13项。
2.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印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安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公开了市级56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3309项及行政职权、法律依据、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3.政府责任清单公开。制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公开市级40个部门和单位政府责任清单3845项。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公开了2014年泰安市级财政决算、2014年度泰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汇总“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细化表》、《2015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细化表》。二是公布了《关于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泰安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4年度泰安市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三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市直70个部门、县(市、区)319个部门2014年部门决算及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市直91个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2.预算绩效和国有资产占用信息公开。公开了《关于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泰安市市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市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等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信息。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泰安市政府采购实现全流程公开。通过泰安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开了《2016年度泰安市政府采购目录》、《泰安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2015年,发布政府采购公告380条,中标公告380条。
4.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公开了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和第三批置换债券分配方案及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泰安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债务限额”。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2015年,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等政策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获得了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1.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市房管局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开辟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年度计划、项目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通过电视和网络同步直播摇号方式,公开和分配保障性住房房源918套。通过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逐月公开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及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情况。公开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信息30条,工程建筑管理信息40条。
2.房屋拆迁和补偿信息公开。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市严格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认真履行公告、告示、公布和论证、听取意见等法定程序,主动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征收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房屋征收决定等信息。2015年,公开房屋征收决定5条,房屋征收公告5条,房屋征收补偿方案3条。
3.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公开。印发了《泰安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信息查询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征收“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通过泰安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定期发布征收土地方案、补偿方案等征地信息。2015年,公开土地供应计划1条、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1条、重点棚户区改造土地供应计划1条。公示建设用地出让公告信息17条、出让结果信息64条、审批结果信息56条。公开建设用地方案信息10条、征收土地公告信息35条、征收土地及补偿方案信息33条、土地登记信息837条、土地抵押登记信息410条,更新建设用地审批结果服务指南和手册8条。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政府